第一條 適用範圍
1.1本退款政策(下稱「本政策」)適用於使用者向本服務購買之一切付費方案。
1.2本政策為服務條款之一部分。本政策未規定者,適用服務條款第七條之規定。
第二條 商品內容
2.1本服務所提供之付費方案如下:
(一)派對券:新臺幣 99 元。 效期自付款完成時起算四十八小時。
(二)年票:新臺幣 599 元。 效期自付款完成時起算三百六十五日。
2.2前項方案均為一次性購買,不自動續訂。 效期屆滿後自動回復為免費方案,本站不另行扣款, 使用者亦無須辦理取消手續。
2.3於效期屆滿前再次購買者,新增效期自原到期日起算,接續計算。
第三條 猶豫期之排除
3.1本服務之付費方案屬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,且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後始提供者,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、同條第二項, 及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二條第五款規定,排除七日猶豫期之適用。
3.2具體而言:使用者完成付款時,方案權限即時生效, 該時點起即不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主張解除契約。
3.3本服務於結帳頁面按鈕處顯著揭露前二項內容。 使用者點選購買,即表示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排除猶豫期之適用。
第四條 得請求退款之事由
4.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使用者得請求退款:
(一)付款完成而方案未生效:付款後逾十分鐘,經重新整理「我的-方案」頁面仍未顯示為付費方案者, 全額退款。
(二)重複扣款:同一筆交易遭重複扣款者, 重複部分全額退款。
(三)效期內服務中斷:因可歸責於本站之事由致本服務於效期內無法使用者, 依無法使用之時間比例退款,或補發同等效期之方案,由使用者選擇。 但不可歸責於本站之事由(含使用者端網路、裝置或第三方服務故障) 所致者,不在此限。
(四)購買後未使用:付款後未曾以該方案建立任何房間,且於付款後二十四小時內 提出請求者,全額退款。
第五條 不得請求退款之事由
5.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請求退款:
(一)已使用該方案建立房間並進行遊戲,事後主觀上認為不符期待者。
(二)因聚會取消、參與人數不如預期或其他使用者個人事由致未能使用者。
(三)誤購方案種類,但已使用該方案建立房間者。
(四)方案效期自然屆滿者。
(五)因違反服務條款遭停用帳號者。
第六條 退款之申請與處理
6.1退款應以電子郵件向本站提出,並載明付款時所使用之電子郵件地址及付款時間; 持有交易訂單編號者,一併提供之。
6.2本站將於收受申請後三個工作日內回覆審核結果。
6.3退款經核准者,款項退回原支付方式。實際入帳時間依發卡機構作業而定, 一般為七至十四個工作日。
6.4退款完成時,該方案即時失效,使用者之權限回復為免費方案。 已建立且進行中之房間不受影響。
第七條 發票
7.1本服務之電子發票由金流服務商 Portaly Payment 開立。 使用者得於結帳時填載共通性載具或統一編號。
7.2退款經核准者,原發票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作廢或折讓。
第八條 爭議處理
8.1就退款事項有爭議者,得先以電子郵件與本站協商。
8.2協商不成者,使用者得向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消費者保護官 申請調解,或向消費者保護團體申訴。
8.3本政策之準據法及管轄法院,依服務條款第十三條之規定。